沈帥青:高官要加薪 可看甚麼指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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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5/01/20 07:00

最後更新: 2015/05/05 16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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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首與問責高官下月薪酬回復至02年水平,變相加薪,惹市民批評,政府解釋因經濟已轉好。高官薪酬爭拗,外地如新加坡用官員政績做薪金指標,讓市民服氣,本港可看甚麼指標?

本港高官的薪酬問題,向來是焦點,09年時港府問責班子包括特首、局長,自願減薪5.38%,持續至本屆政府,不過上周五深夜約11時港府突然宣布,因經濟大幅改善,維持減薪的理由已不存在,故此下月起會把薪酬回復至減薪前的02年水平,如特首梁振英薪金將從調升2萬至37.1萬元,局長則增加1.6萬至29.8萬元,變相加薪逾5%。

固然,現時已不再有09年金融海嘯時的大幅減薪裁員情況出現,高官薪酬要回復至減薪前水平,並非無理,但高官加薪屬敏感議題,既未有官員出面說明,反而漏夜以新聞稿公布消息,難怪被指鬼崇,不夠光明正大。

在港府民望低的狀況下,市民對高官表現已見不滿,高官貿貿然加薪,自然引來批評,尤其本港問責官員的薪金,一向被指偏高,特首薪酬更是高居全球第二,僅次於新加坡,加薪自然更易惹爭拗。

官員的薪酬,究竟如何釐定才可叫市民服氣?現時制定高官薪酬的主要指標,是參照市場上私營和公共機構相類似職位的薪酬,但在外國,就不乏要把官員的政績表現列為薪金釐定指標,迫官員交功課。

例如在新加坡,當地總理李顯龍和一眾部長,不但於2012年齊齊大幅減薪36%至今,以回應當地市民對貧富懸殊的不滿,新加坡的問責部長,更是有嚴謹的薪金機制,要獲得全額薪酬,必須有好表現。

據其機制,部長薪金除了有固定年薪外,設有浮動薪金、國家獎金及個人表現獎金,當中浮動薪金會參考該年的經濟表現數據,國家獎金則參考國民收入中位數增長、失業率等,即是說,若該年經濟表現不佳,部長就無法取得全額薪酬,而個人表現獎金,更是由總理評核,要獎金請先有政績。

在2012年,新加坡部長就因失業率有改善、本地生產總值增幅達標,獲發相當於1.618個月薪酬的國家獎金;去年新加坡地方生產總值上升約3%,部長獲發0.8個月的浮動薪金。

新加坡多以經濟表現、國民收入作指標,亦有地方如美國加州,則是要政府該年有盈餘,高官才可加薪,當地09年便通過決議,若該年政府財赤,包括州長在內的高官,一律不可加薪,結果在2012年就因財赤關係,高官加薪無望。

若然把經濟表現指標套用在本港,事實上近年本港經濟表現不俗,本地生產總值與居民收入中位數又持續向上,失業率又維持在低水平,政府又年年有盈餘,官員想加薪就有其道理。

但當然,只用容易計算的經濟表現作指標,不乏缺點,因市民對政府是否滿意,不會只考慮經濟範疇,還有社會民生等因素。要讓市民服氣,官員的薪金調整,是否也可納入民生指標作考慮?

港人不止看重經濟繁榮,更要讓窮人也可享受經濟向上成果,故此對貧富懸殊深感不滿,那麼的話,代表貧富懸殊的堅尼系數,可作為釐定官員薪酬的指標?事實上,新加坡便曾於2012年討論,是否要把堅尼系數列為官員的表現指標之一。

又或者設民意指標,例如是港大民研計劃的民情指數,以反映港人對政府管治、整體社會狀況的評價,甚至由政府自行做調查,監察該年港人對政府的支持度變化,一樣可以反映民情。

以經濟、民生數據作指標,無非是要令高官以民為本,因民生改善而加薪,才有理有據。既然私人機構亦是按員工的表現調整薪酬,港府又何不考慮制定出不同指標作薪金標準,以表現決定高官薪金,增加問責成分?

撰文 : 沈帥青